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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演促防,以练筑防--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检验科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演练

作者:医学检验科 发布时间:2023-08-02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是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它的颁布和施行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适用范围 ----从事下列活动,适用本法:1.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2.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4.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5.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6.应对微生物耐药;7.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多样性;8.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控有哪些要求? ----国家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制定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符合生物安全国家标准金额要求。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为增强医护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工作,主动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生物安全事故,熟悉各种意外危险处理应急预案,有效减少职业暴露的伤害,近期,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和医院安全保卫科的配合下,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检验科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演练内容包括:工作人员针刺伤、标本不慎溅入眼内和疑似高致病性菌种生化反应管跌落地面污染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检验科定期开展年度生物安全培训及对应考核,如:生物安全法、工作人员穿戴防护服、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微生物检验标本的采集与运送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考核。

工作人员针刺伤处置演练

标本不慎溅入眼内处置演练

疑似高致病性菌种生化反应管跌落地面污染处置演练

生物安全培训

医务人员手卫生考核

  实验室生物安全演练是一项重要的活动,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并解决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加强培训、设备维护、个人防护和演练方案的完善,我们可以提高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水平,并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同时我们了解一下实验室的相关警示标志:

  

图文来源/医学检验科  吴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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