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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

作者:图文来源/医保办 邓文旗 发布时间:2021-05-22浏览:
  国家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监管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加强全院职工对《条例》的深入理解,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2021年5月20日,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特邀自治区医保局基金监管处海静如处长来院对《条例》进行解读。医院党委书记覃莲、副院长兰鹰及全院中层干部、护士长、临床医生等参会。

会议现场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海静如
  首先,海静如处长从《条例》的立法背景、医保基金监管面临的形势切入,道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及发展制度化、法律化。接下来,海处长重点解读了《条例》中涉及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法律责任,并通过案例深入分析。最后,海处长提出新形势下定点医疗机构应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使医院行稳致远,健康发展。

医院党委书记覃莲

医院主管医保工作副院长兰鹰
  医院党委书记覃莲在大会致辞,主管医保工作的兰鹰副院长对此次培训会作了总结,都强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为国家医疗保障领域首部监管条例,我们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守“红线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按照《条例》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好群众的切实利益。(图文来源/医保办 邓文旗  王井春 审核/覃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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