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是贯彻落实我校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的重点工作之一。为顺利推进我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各项工作,医学部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22版)》、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2023版)》、《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院校手册(2024版)》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强化临床教学条件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推动临床医学专业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促进临床医学专业的内涵建设和持续发展。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相关知识吧
21.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哪几种结论?
答: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和不予认证(限期整改,重新申请认证,不少于2年)。工作委员会将认证结论报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并联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认证结论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认证结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认证学校。
22.认证之后的持续改进需要做什么?
答:通过认证的学校应根据认证报告中的反馈建议进行改进,每年须常规更新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同时按要求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医学教育重大变化情况、进展报告和综合报告(如有境外专家参与,应同时提交英文版材料)。工作委员会组织认证专家审读相关材料并视情况组织回访。
学校在认证有效期内须至少提交 1 次进展报告和 1 次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至少 15 个月提交。如学校认证有效期延长,则延长有效期内至少提交 1
次进展报告。当学校医学教育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秘书处反馈变化情况,并在后续的进展报告或综合报告中汇总呈现。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状态数据指标、医学教育重大变化、进展报告/综合报告、回访等情况,审议确定学校认证有效期内质量和持续改进状况。学校质量和持续改进状况用绿牌、黄牌和红牌标识,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若学校被标识黄牌,工作委员会将对学校进行书面警告;若学校被标识红牌,则认证有效期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