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医学教育办学标准问答
(六)教育资源
51.《标准》中如何评价临床教学资源?
答:评价临床教学资源包括对环境、设备、患者和病例病种数量、医疗卫生服务及其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衡量是否满足教学需求。还需要考虑附属医院或者教学医院承担外校医学类专业学生占用资源情况。
52.《标准》中信息技术服务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1)拥有足够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支持服务系统,方便学生使用;
(2)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确保现代信息技术与资源能有效地服务于教学,保证课程计划的落实。
53.《标准》中教育专家指什么?
答:教育专家是指熟悉并研究医学教育问题、过程和实践且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的人才,可以包括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教师、医生、管理者、研究人员等。教育专家可来自校内,也可以从其他高校或机构聘请。
54.《标准》中教育交流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1)制定并实施与国内或国际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的相关政策;
(2)提供适当资源,促进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等进行地区间及国际间的交流;
(3)制定并实施课程学分转换的相关政策。
(七)教育评价
55.《标准》中教育监督与评价机制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1)有教育监督与评价的专职人员,并有相应机制,强调对课程计划、培养过程及结果的监督与评价;
(2)依据专业的质量标准,对教育过程各环节提出具体的要求;
(3)将相关监督与评价结果用于课程计划的改进;
(4)使学校师生与管理人员了解教育监督与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