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武鸣区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原副局长熊强违规收受公务加油卡、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熊强在担任武鸣区财政局经建股股长、副局长、党组成员 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武鸣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原站长潘某某(另案处理)送给的中石化加油卡1张,并交由其弟使用消费34次共计13万元;在2014年至2017年春节或中秋节期间,4次收受潘某某送给红包礼金1.5万元。2020年11月,熊强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广西大明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南宁大明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熊润德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熊润德在兼任南宁大明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先后使用该公司6张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121次共计3.4万余元。2021年2月,熊润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柳州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柳州市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原党委书记罗荣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至2018年,罗荣军在任古砦乡党委书记期间,多次组织柳城县及古砦乡部分党员干部聚餐,并授意财务人员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等方式公款报销餐费及购买烟酒等,共计11462元。此外,罗荣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罗荣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柳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原办公室主任罗全喜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罗全喜在任市质检所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节假日和因私外出期间,使用单位加油卡给私人车辆加油,共计9752.4元。此外,罗全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罗全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肖神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2017年中秋节前,肖神辉收受时任柳州市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杨某赠送的4张加油卡(总价值2000元)及礼金10000元。2020年6月,肖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柳州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东环综合市场原经理周倩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周倩任柳州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东环综合市场经理期间,以“慰问费”等名义,违规给职工发放津补贴28458元,其本人领取1278元。2021年2月,周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贺州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钟山县中医医院原院长陈建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陈建红多次收受医药商及工程老板礼品、礼金、购物卡,价值共计3.8万余元;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费用约3.2万元。2017年、2018年、2020年,钟山县中医医院违规超额发放绩效工资,陈建红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陈建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陈建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黑龙江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现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如下。
1.哈尔滨市双城区委原书记李洪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1月至2020年3月,李洪铭利用节日、生病之机,收受双城区永治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树勇等45名下属礼金和消费卡共计108.2万元,其中党的十九大后收受93.9万元。李洪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李洪铭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宁安市人民法院院长张翼宏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21年1月,张翼宏组织宁安市法院部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共13人,违规接受企业主李功波宴请,餐后每人还收受了土特产品。2021年4月,张翼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退回相关费用。
3.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正科级干部刘雪峰公款吃喝等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刘雪峰多次违规接受市林蛙产业协会副会长周宗贵等人宴请,费用均在该协会违规核销。2019年春节前,刘雪峰授意该协会副会长王长海用会费购买山特产品赠送其朋友。2019年10月,刘雪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被责令退回相关费用。
4.鹤岗市兴山区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副队长李彦宏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9年,李彦宏擅自决定采取虚报入井次数方式,为本单位19人违规发放入井费及误餐补助7325元,其中本人违规领取1125元;同年,违规为6人发放安全岗位津贴9600元。2020年12月,李彦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相关费用。
5.绥化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支队长刘义君私车公养等问题。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刘义君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5次,共2875元;授意下属使用公务加油卡套取现金1.17万元,用于单位日常支出。2020年11月,刘义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双鸭山市宝山区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马宝平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2018年7月,马宝平违规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共收受17名下属礼金3700元;2019年6月、9月,操办其子婚宴和岳父丧礼,违规收受19名下属礼金8600元。2020年11月,马宝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相关费用。
江西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鹰潭市月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傅贤惠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21年2月7日,傅贤惠在向区人社局局长桂希田布置次日赴省人社厅汇报工作事宜时,提出其曾任省人社厅办公室副主任,想顺便给办公室的老同事送些土特产。桂希田表示上述费用由区人社局开支,傅贤惠默许同意。次日,傅贤惠带桂希田等人到省人社厅汇报完工作后,联系办公室老同事安排人员将礼品搬进办公楼,被暗访组当场发现。随后傅贤惠个人支付全部费用共计7720元。2021年3月,傅贤惠、桂希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同志受到相应处理。
2.靖安县政协副主席、二级调研员甘霖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20年8月12日下午,甘霖等人与受邀前来的某画报社人员共同商议有关画册组稿工作,并预定了工作晚餐。会议至6点左右结束后,该画报社一行4人因事返昌。甘霖继续带领本县相关人员前往预定酒店用餐,期间违规饮酒,所花630元以县政协名义签单。宜春市监委与甘霖谈话后,其个人结清了相关费用。2021年2月,甘霖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九江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曹新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6年至2019年间,曹新德违规收受辖区内从事人防工程等业务的企业所送的礼品、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1.02万元。此外,曹新德还存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金融活动问题。2020年9月,曹新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企业管理科科长熊川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熊川在春节、端午、中秋前夕,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消费卡,折合人民币共计1万元。初核期间,熊川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20年11月,熊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婺源县市场物业管理局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婺源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在公务接待中,先后56次违规提供烟酒,涉及的5694元烟酒费用公款报销。潘德生作为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8月,潘德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信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违规接待问题。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信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无接待公函、无接待审批单、无接待清单的情况下,以单位食堂采购食材方式报销接待费用13.8万元。2020年3月至7月,该单位以虚报食堂采购食材方式购买2516元酒水,用于公务接待。李翔作为该单位时任党组书记、主任,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3月,李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南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河南省纪委监委日前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
1.濮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三级调研员杜胜明私车公养等问题。2012年10月至2019年7月,杜胜明往返濮阳市至湖北红安县老家探亲20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84次、金额24781.89元。2015年2月至2017年4月,杜胜明安排他人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套取现金43719.64元,主要用于冲抵违规招待酒水费用。2021年1月,杜胜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洛阳市洛龙区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张智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2月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张智军与石材经销商杜某某约定在洛龙区政和路某酒店附近见面,收受杜某某一箱五粮液白酒及两条中华香烟。2021年3月,张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西平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吕凤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问题。2020年5月,吕凤霞作为考核组组长对西平县教育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进行年度考核期间,带领考核组5名同志接受县教育局局长苗桂录等人安排的宴请,县教育局9人陪餐,并提供烟酒。2021年1月,吕凤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苗桂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4.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宣部部长高素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8年5月,高素萍在操办儿子婚礼中,除报备的20桌宴席外,又先后在漯河市区两家酒店分批宴请单位同事,违规收取礼金2900元;2018年8月、2019年11月,高素萍在办理公公、父亲丧事期间共违规收取礼金4400元。2021年4月,高素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成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成都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法规处)副处长彭涛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8月,在成都市原商务委实施2017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中,时任对外贸易处副处长彭涛,负责境外专业展会项目。在明知境外专业展会项目需进行专项审计的情况下,仍贪图个人工作便利,隐瞒真相、弄虚作假,提出不进行专项审计的意见,造成超额拨付专项补贴资金等不良后果。此外,彭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8月,彭涛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郫都区文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巫建忠擅自脱离值守岗位问题。2021年1月5日,郫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包括区文体旅局在内的14家重点单位从即日起每天安排1名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值守,并明确“集中值守期间不得擅自脱离值守岗位”。1月16日,郫都区文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巫建忠参加集中值守,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未按要求请示报告的情况下,擅自脱离值守岗位外出,长达4个小时无人值守,给郫都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带来隐患,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巫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双流区委史志办原主任吴文全等人弄虚作假问题。2019年12月,在双流区委目标绩效考评中,时任区委史志办主任吴文全授意副主任陈俊芳等人,参照以前年度表彰项目伪造2份文件,并虚构了9个表彰项目。2020年2月,吴文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调研员;陈俊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津区宝墩镇太平场社区党委书记刘兰芳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上半年,原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日间照料中心)竣工并结清工程款收房后,时任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党委书记、日间照料中心负责人刘兰芳,以镇政府拟将日间照料中心包装打造邻里中心为由,未按规定组织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导致日间照料中心长期处于空置状态。2019年8月,刘兰芳在明知原新津县新平镇狮子社区村民汪某无运营日间照料中心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将日间照料中心房屋租赁给汪某开设超市和药店,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刘兰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蒲江县大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曹志文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材料照抄照搬问题。2020年5月,蒲江县委巡察组在大塘镇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发现大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曹志文2018年和2019年的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未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撰写,仅在上一年报告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删减,并出现“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行业优势”等与职务无关表述,特别是在2019年巡察反馈照抄照搬问题后,曹志文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仍与其2018年报告内容雷同,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12月,曹志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朝阳区永春镇党委原书记王振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2016年,王振平借母亲丧事、本人生病住院和操办女儿婚礼之机,违规收受3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8万元。2021年5月,王振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收缴。
2.宽城区自立小学校校长薛景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2019年,薛景华借女儿结婚、父亲生日之机,设宴招待本校教职工,违规收受礼金9500元。2020年8月,薛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3.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大新违规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20年11月,刘大新私自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涉及金额522.4元。2021年4月,刘大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4.榆树市泗河镇吉星村党总支书记王雨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王雨江以春季秸秆禁烧、清理卫生劳务用工名义制作虚假票据,抵顶公款吃喝费用核销入账,共计1.35万元。2021年2月,王雨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5.农安县宝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包桂明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2月,包桂明带队到梅河口市、集安市学习考察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工作。学习考察结束后,包桂明一行6人前往靖宇县、抚松县、珲春市游玩,期间发生的门票、交通费等9700元以虚开发票方式报销入账。2021年3月,包桂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退缴。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广西纪检监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