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医院

警示教育 (2023年第4期,总第41期)

作者:纪委办、监察室 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

湖南通报全省高校6起基建后勤领域典型案例

1.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彭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并收受巨额财物问题。2003年至2020年,彭元利用担任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拨付工程款、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彭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彭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湖南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黄惠勇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建设并收受巨额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7年,黄惠勇利用担任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省中医药研究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承揽工程项目、增加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和入股他人企业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2000余万元。黄惠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黄惠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3月,黄惠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3.湖南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谭元生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并收受巨额财物问题。2004年至2017年,谭元生利用担任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和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谭元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谭元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0年6月,谭元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财务处原处长张野在融资业务合作、项目建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张野在任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搬迁扩建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对外融资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融资包装、合同审核、加快款项拨付进度以及促成融资业务合作等事项提供帮助,向他人索要巨额财物。张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张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房屋管理科原科长程方军违规收取使用学校房租等问题。2014年至2019年,程方军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后勤处房屋管理科科长、资产管理处房屋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违规收取学校从事门面、食堂档口经营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及其他人员的房租并据为己有。2020年12月,程方军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怀化学院体育学院党总支原书记谭红违规使用学校体育场地为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谭红利用担任怀化学院体育系(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利用学校场地对外承接体育赛事、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等学校公共资源成立公司承揽业务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个人利益,其中谭红个人违规获利13.6万元。2019年1月,谭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1例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7.赣南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廖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赣南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廖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敏党性缺失,理想信念动摇,背弃悬壶济世、治病救人的初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隐瞒个人财产,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信组织信关系,热衷搭“天线”、通“人脉”,妄图通过“政治骗子”疏通关系逃避调查、谋求提拔;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旅游活动,违规为亲属的经营活动打招呼、谋私利;医德沦丧,背离人民立场,人前“清正廉洁”,人后疯狂敛财,靠医吃医、靠药吃药,医商勾结,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将医院管理权异化为攫取私利和谋求升迁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和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廖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赣南医学院纪委研究报中共赣南医学院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廖敏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驻赣南医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赣州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廖敏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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