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应知应会(十)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4浏览:

开展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是贯彻落实我校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的重点工作之一。为顺利推进我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各项工作,医学部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22版)》、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2023版)》、《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院校手册(2024版)》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强化临床教学条件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推动临床医学专业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促进临床医学专业的内涵建设和持续发展。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相关知识吧~

19.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小组的现场考察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现场考察的工作时间一般为4-6天,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现场考察的形式主要为“听、谈、访、察”,主要采用听取学校的自评报告、专家组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三种形式。具体包括以下6点:

院(校)长报告,一般不超过30分钟;

座谈会:包括各级学术和管理委员会、院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广泛利益方代表等;

教学观摩:理论授课、教学查房、实验课、PBL教学等;

现场走访:包括各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学系、教研室、实验室、教学或研究中心、教学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基地等教学相关部门;

教学相关资料查阅;

认证意见反馈:认证专家组在充分走访与观察的基础上,给予初步认证报告和反馈意见。

20.认证小组在完成现场考察之后,需提交哪些报告?

答:需提交以下两份报告:

(1)初步认证报告:在现场考察结束时完成并向院校宣读,属于即时反馈,并不提出建议认证期限,最终决定意见将由工作委员会通知;

(2)认证报告:现场考察结束后,认证专家组依据《标准》、参考学校材料及考察发现,按分工撰写认证报告初稿,由秘书汇总并提交组长完善。认证专家组需在认证现场考察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认证报告。在认证报告被正式提交工作委员会审议前,需要征求学校关于事实性内容的意见。认证报告经工作委员会审议后反馈至学校。学校如对专家组反馈的认证报告中事实性内容存有异议,可提出实证材料并与专家组讨论协商。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学校在收到认证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可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条:中医妙手减重20斤?多形红斑患者意外收获健康体态,国家政策力挺的体重管理新思路!

下一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应知应会(九)